
赏图文 聚农情
2026年致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
全市农民朋友们:
你们好!
春耕在即,农资选购又到了一年中最关键的时节。种子、农药、肥料、农膜等农资产品的质量,直接关系到一年的收成和大家的钱袋子。为保障广大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,守护农业生产安全,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醒大家在选购农资时做到“六要”:
一要看证照。要到有固定经营场所、证照齐全、信誉良好的正规农资门店购买,不要轻信走村串户的“农资忽悠团”,不要购买来源不明、无包装、无标签的农资产品。
二要看标签。购买种子要看是否通过国家或省级审定,是否适宜本地种植;购买农药要看清登记证号、生产许可证号;购买肥料要注意看执行标准和养分含量。不要购买标签模糊、夸大宣传的产品,谨防“特效肥”“万能药”等虚假宣传。
三要留证据。购买农资时要索要并保管好销售凭证(发票或收据),连同包装袋、标签、宣传单等一起保存好。购买数量较大时,最好与经营者共同封存样品,签字留存,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。
展开剩余68%四要科学用。良种还需良法配。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指导,结合本地气候和土壤条件,科学施肥、合理用药、适时播种。不要盲目追求新品种、新肥料,忽视配套管理技术。
农民朋友们,农资安全无小事。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,擦亮眼睛,科学选购,依法维权,为今年的丰收打下坚实基础!
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宣
2026年3月1日
2026年致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一封信
全市农资生产经营者单位和个体经营者:
你们好!
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,农资市场进入销售旺季。作为农资供应的主力军,你们的质量意识和经营行为,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郑重提醒大家,务必依法经营、诚信经营,做到“五不得”:
一、不得生产销售掺杂掺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的农资产品。严禁肥料养分不足、农药隐性添加、种子套牌侵权、兽药成分不达标等行为。
二、不得无证生产经营。严禁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、伪造冒用许可证、无质量合格证明、无执行标准的农资产品流入市场。
三、不得销售包装标识不规范、夸大宣传的农资产品。肥料不得标注“杀虫”“杀菌”等农药功效,农药不得虚假标注成分,种子标签必须真实完整。
四、不得销售未登记备案的农作物种子。所有销售的种子、农药等农资产品,必须按规定完成备案,建立并保存完整的进销存台账,确保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。
五、不得虚假宣传、误导消费。不得使用“高效万能”“绝对增产”等夸大宣传用语,不得利用网络直播、短视频等方式进行虚假营销。
各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主动接受监督。对违法经营行为,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市场监管、公安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,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许可证、移交司法机关。让我们共同守护农资市场秩序,筑牢粮食安全底线,为广大农民朋友提供优质、放心、安全的农资产品。
九江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宣
2026年3月1日
来源: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
排版:刘碧芸
校审:姚倩
审核:殷梦洁
九江市农业农村局
发布于:北京市盈策略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